洛阳网讯 继3月9日洛阳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(橙色)预警响应,本轮空气污染过程将持续,污染程度将加重。依据上级管控要求,洛阳于昨日24时至3月15日24时进一步强化重污染天气Ⅱ级(橙色)预警响应,继续实行减排管控措施。
工业源减排方面,重点企业按规定实施错峰生产,未纳入错峰生产的其他所有涉气企业均应纳入应急减排清单,并按照管控要求落实减排措施。刚玉、焊剂、陶粒、喷砂磨料磨具企业全部停产;石材开采加工企业全部停产(不含装饰石材营销企业和工艺石雕企业);水泥预制企业和生产工艺未完全封闭的搅拌站全部停产,其他水泥搅拌站在落实防尘措施的基础上可以生产。
扬尘管控方面,未经“一支笔”审批的,施工项目涉土作业一律停止。特许施工项目必须严格落实“七个百分之百”防尘措施,夜间(20:00至8:00)停止一切涉土作业;城市区的“城中村”禁止实施房建、拆除等作业。此外,将加大城市道路洒水保洁频次,开展喷雾降尘作业;国道、省道、快速通道市区段落实封闭运输措施,严查沿途抛撒,加大洒水频次。
移动源管控方面,大宗物料实施错峰运,严查违规渣土运输,禁止黄标车、超标排放车辆上路行驶。城市区、县城区对大型货车、工程渣土车实施限行,过境车辆绕行城市区和县城区,环城高速本地车辆免费通行。禁止销售国五标准以下的车用汽柴油,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。
生活源管控方面,企事业单位职工生活保障和个体工商户商业经营活动禁止使用燃煤,电气未覆盖区域城乡居民生活禁止使用非洁净型煤,已经实现“燃煤双代”的居民生活不得使用燃煤(包括洁净型煤)。违规使用的燃煤设施一律取缔。全市域禁止焚烧秸秆、树叶和垃圾,禁止露天烧烤,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