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多家网络媒体网站转发了一篇题为《登封27家民营企业联合举报登封电力公司随意涨价》的新闻,引起了行业的广泛关注。
据新闻中描述:“2010年6月,登封市棕刚玉企业协会的27家民营企业在已交清2010年5月电费拿到结算发票、在事先没有接到任何涨价通知的情况下,被登封电力公司以“电费从5月1日涨价”为由,从27家企业预存电费卡中强行扣划了所谓的2010年5月1日至15日“涨价差额电费”近一千万元。众多民营企业因此被逼走上集体维权之路。此后8年间,双方这一纠纷得到新密法院、登封法院、郑州中院、省高院做出的12份同案判决,均判民营企业胜诉。然而在二审阶段,登封电力公司促使郑州中院办案法官枉法裁判,导致登封法院和郑州中院公然推翻此前12份同案判决,将原本民营企业胜诉改判为败诉,让众多民营企业8年抗争毁于一旦!”
该文章中还有一张发表于2018年11月19日,盖有“登封市棕刚玉企业协会”公章的公开声明。
此外,小编为了求证新闻的真实性,对相关新闻进行了信息检索,在过程中发现,多家媒体网站均表示文章转载自“中国企业网”。但奇怪的是,小编并没有在该网站内搜索到相关文章,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,原因尚不得而知。
根据登封市棕刚玉企业协会所发表的声明,该协会或即将举办相关的信息发布会,小编会继续关注事态发展。